仪器商标迎新保护 恶意抢注高罚300万

新芝品牌馆

2014-08-05点击量:



     当前,中国科学仪器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,市场竞争非常激烈。一般来说,国内仪器企业往往更注重对企业关键技术的保护,忽略了对自身商标、商号的保护,商标一旦被恶意抢注,不仅会给企业自身带来巨大的损失,还可能引发整个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。例如,两年前的“精科”商号保卫战正是此类案件一个典型体现,当时,仪器信息网就此事特别采访了当事方——上海精科,以及知识产权代理机构——隆天国际,就科学仪器企业如何保护自身知识产权进行了剖析与解读。

      如今新版《商标法》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,这将给那些“疏于防范”的仪器企业带来一道更有利的商标专用权保护屏障。对于新修订后的《商标法》,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指出,今后我国对商标注册、商标使用、商标代理行为的法律规制更加有效。

      国家工商总局除了管理商标注册的职能之外,还有负责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职能,这也是新《商标法》的一个亮点。看到某商标挺受市场认可,又得知该商标没有经过注册保护,自己就“先下手为强”将它注册下来,这样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今后将受到比以往更高的处罚,比如恶意侵权行为将被处以300万元罚款。

      同时,刘俊臣介绍,目前全国有2万多家商标代理机构,很多商标注册都是通过代理,在中间存在很多违法的情况,比如恶意抢注,傍,还存在很多企业注册的商标很多,使用的却很少的情况。下一步,相关部门将规范商标代理,对于严重的违法行为,商标局可以停止受理。按照国务院要求,对违法或者是“打擦边球”行为也将依法进行处理。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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